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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概况
2022年03月10日,盐城市互联网相关声量63条,其中敏感信息7条,热门信息主要为《盐城市应急管理局有序推进专家信用承诺工作》,全网传播2条。
信息来源分布
盐城市当日互联网舆情信息主要来源于新闻56条,微博5条,微信1条,贴吧1条。
情感属性分布
盐城市当日舆情信息情感属性为:中性32条,正面24条,负面7条。
词云信息
热门事件Top10
1、盐城市应急管理局有序推进专家信用承诺工作 转发量:2
2、盐城市妇幼保健院MR乳腺专用线圈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转发量:2
3、盐城市大丰区人民路海派风情街及其延伸街区综合管理项目 转发量:2
4、市工信局印发《2022年盐城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 转发量:2
5、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采购奥林巴斯内镜维保项目中标公示 转发量:2
6、盐城市大丰区人大领导调研区供销合作社工作 转发量:2
7、YCFS-2202-012022年盐城市本级部分道路保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转发量:2
8、盐城市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 转发量:1
9、盐城市四港港道监测管理所港道测量租船竞争性谈判公告 转发量:1
10、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2022年度实施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转发量:1
敏感事件Top7
1、//@孟律师上海:应该由江苏省处理//@真辩网:震惊!//@李仲伟律师:#区块链犯罪研究#不能把人民法院的执行权私相授予公安!@伍雷洗冤就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千亿数字货币大案执行程序严重违法致江苏高院院长夏道虎的公开信尊敬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夏道虎院长:本人李金星,住北京,是一名长期关注中国刑事法治现状,致力于推动中国法治发展的法律人。今天,我要就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被称为中国数字货币第一案的盐城市陈波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陈滔被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刑事执行程序中,严重违背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将专属于人民法院的刑事生效判决涉及财产罚没部分的执行权限,将依据生效裁决需要上交国库的价值上千亿元的涉案数字货币执行权拱手让与盐城市公安局,导致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一年多来,涉案财产仍然没能实际执行,由此导致的国库损失可能高达数百亿元的严重枉法执行事件向您反映。从2020年底开始,本人一直关注被称为中国币圈第一案的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陈波等人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陈滔被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该案中,审理法院终审罚没了当事人194775枚BTC、833083枚ETH、140万枚LTC,2760万枚EOS、74167枚DASH、4.87亿枚XRP、60亿枚DOGE、79581枚BCH和213724枚USDT。按照2021年1月-2022年1月最高价计,上述虚拟货币合计高达人民币1294亿余元。而2020年盐城市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仅76.17亿元。盐城中院终审的陈波等人传销案一案的罚没财产金额即达盐城市2020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的十三倍!该案扣押数字货币的处置结果无疑将对盐城市政府财政收入产生直接、重要影响,上千亿罚没收入是否及时、如数上缴国库,关涉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该案自2020年11月19日进入执行程序以来,经本人长期跟踪,至今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到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盐城开发区法院拍卖、变卖被查扣的千亿数字货币的执行信息。期间,我听到各种传闻。基于对中国刑事涉案财产执行的合法性,以及司法人员办理涉财产刑事案件廉洁性的关注,更是出于对上千亿涉案财产是否已经依法上交国库,以及一个年度财政预算只有区区七十多亿的盐城市财政通过刑事追缴获得上千亿元收入是否公平,能否用好这笔巨款的公民监督使命,本人于2022年1月23日同时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盐城市开发区法院,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开发区财政局提出司法执行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法院和财政局依法告知:陈波等人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罚没的数字货币,在终审后至今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有没有执行?涉案数字货币以什么程序、何种价格拍卖或者出售?销售所得有没有上交国库?但是,对于本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8日以申请人不是执行案件当事人为由,拒绝答复。而盐城市财政局于2022年2月21日答复本人:本人认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人执行信息公开申请的拒绝答复,以及盐城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将一个刑事执行案件的“执法主体”错误地认定为盐城市公安局,坐实了本人听到的传闻:盐城中院对自己终审的千亿数字货币大案,放弃了法定的刑事执行权,将依法专属于人民法院的刑事罚没权,让与本案的侦查机关盐城市公安局。在中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架构中,人民法院既处于中心地位,也是保证刑事案件公正处理的最后一道关口,如果江苏省的刑事案件罚没都像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样,委托给侦查机关执行,如何保证公安机关依据法定的执行程序,公开透明地处理涉案财产呢?一个地方的公安负责人既可以决定对哪些企业和个人立案,又可以在刑事执行阶段自主地处理涉案巨额财产,这种不受任何监督的权力,如何能防止腐败发生?以盐城的千亿数字货币案件为例,如果公安机关在进入执行程序一年多来相关数字货币的最高价时执行,则涉案数字货币价值1294亿人民币,如果公安机关选择在最低值时变卖,则涉案数字货币只价值480亿人民币。公安机关如果在执行中出现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利益和刑事当事人利益,将本属于人民法院的执行权私相授予公安机关的法院负责人,是不是构成枉法执行罪?更严重的是,如果江苏省的各级法院都放弃了刑事案件中的财产罚没执行权,一定是连贵省的法院也认为司法执行本来就更适合交由公安机关执行,既然如此,何不向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政法委打报告,将江苏省作为全国执行工作改革的试点,将包括民商事和行政执行在内的整个执行系统全部划归公安部门?尊敬的夏道虎院长,听说,您是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是一名在司法系统和整个法律人圈子有口皆碑的学者型大法官,本人给你反映的问题,希望您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人员调查处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重处理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责任人,避免盐城、苏北乃至整个江苏省的司法形象,因盐城千亿数字货币案的枉法执行,受到无法挽回的负面影响。附刑法条文:刑法399条:【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李金星2022年3月9日 转发量:1
2、[心]公正办案遭报复?为中央台打赢转败为胜官司把立后门案法官得罪了[心]为新华社打赢转败为胜官司海淀法院30人集体吃请朱江扬言致死我为止[心]为423下岗女工6审败诉案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心]为《雍正王朝》演职人员打赢官司追杀我25年[心]2019年依法取缔最高法再审大厅未在北京注册上海xx数码复印店[心]@伍雷洗冤就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千亿数字货币大案执行程序严重违法致江苏高院院长夏道虎的公开信尊敬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夏道虎院长:本人李金星,住北京,是一名长期关注中国刑事法治现状,致力于推动中国法治发展的法律人。今天,我要就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被称为中国数字货币第一案的盐城市陈波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陈滔被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刑事执行程序中,严重违背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将专属于人民法院的刑事生效判决涉及财产罚没部分的执行权限,将依据生效裁决需要上交国库的价值上千亿元的涉案数字货币执行权拱手让与盐城市公安局,导致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一年多来,涉案财产仍然没能实际执行,由此导致的国库损失可能高达数百亿元的严重枉法执行事件向您反映。从2020年底开始,本人一直关注被称为中国币圈第一案的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陈波等人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陈滔被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该案中,审理法院终审罚没了当事人194775枚BTC、833083枚ETH、140万枚LTC,2760万枚EOS、74167枚DASH、4.87亿枚XRP、60亿枚DOGE、79581枚BCH和213724枚USDT。按照2021年1月-2022年1月最高价计,上述虚拟货币合计高达人民币1294亿余元。而2020年盐城市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仅76.17亿元。盐城中院终审的陈波等人传销案一案的罚没财产金额即达盐城市2020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的十三倍!该案扣押数字货币的处置结果无疑将对盐城市政府财政收入产生直接、重要影响,上千亿罚没收入是否及时、如数上缴国库,关涉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该案自2020年11月19日进入执行程序以来,经本人长期跟踪,至今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到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盐城开发区法院拍卖、变卖被查扣的千亿数字货币的执行信息。期间,我听到各种传闻。基于对中国刑事涉案财产执行的合法性,以及司法人员办理涉财产刑事案件廉洁性的关注,更是出于对上千亿涉案财产是否已经依法上交国库,以及一个年度财政预算只有区区七十多亿的盐城市财政通过刑事追缴获得上千亿元收入是否公平,能否用好这笔巨款的公民监督使命,本人于2022年1月23日同时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盐城市开发区法院,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开发区财政局提出司法执行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法院和财政局依法告知:陈波等人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罚没的数字货币,在终审后至今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有没有执行?涉案数字货币以什么程序、何种价格拍卖或者出售?销售所得有没有上交国库?但是,对于本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8日以申请人不是执行案件当事人为由,拒绝答复。而盐城市财政局于2022年2月21日答复本人:本人认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人执行信息公开申请的拒绝答复,以及盐城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将一个刑事执行案件的“执法主体”错误地认定为盐城市公安局,坐实了本人听到的传闻:盐城中院对自己终审的千亿数字货币大案,放弃了法定的刑事执行权,将依法专属于人民法院的刑事罚没权,让与本案的侦查机关盐城市公安局。在中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架构中,人民法院既处于中心地位,也是保证刑事案件公正处理的最后一道关口,如果江苏省的刑事案件罚没都像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样,委托给侦查机关执行,如何保证公安机关依据法定的执行程序,公开透明地处理涉案财产呢?一个地方的公安负责人既可以决定对哪些企业和个人立案,又可以在刑事执行阶段自主地处理涉案巨额财产,这种不受任何监督的权力,如何能防止腐败发生?以盐城的千亿数字货币案件为例,如果公安机关在进入执行程序一年多来相关数字货币的最高价时执行,则涉案数字货币价值1294亿人民币,如果公安机关选择在最低值时变卖,则涉案数字货币只价值480亿人民币。公安机关如果在执行中出现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利益和刑事当事人利益,将本属于人民法院的执行权私相授予公安机关的法院负责人,是不是构成枉法执行罪?更严重的是,如果江苏省的各级法院都放弃了刑事案件中的财产罚没执行权,一定是连贵省的法院也认为司法执行本来就更适合交由公安机关执行,既然如此,何不向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政法委打报告,将江苏省作为全国执行工作改革的试点,将包括民商事和行政执行在内的整个执行系统全部划归公安部门?尊敬的夏道虎院长,听说,您是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是一名在司法系统和整个法律人圈子有口皆碑的学者型大法官,本人给你反映的问题,希望您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人员调查处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重处理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责任人,避免盐城、苏北乃至整个江苏省的司法形象,因盐城千亿数字货币案的枉法执行,受到无法挽回的负面影响。附刑法条文:刑法399条:【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李金星2022年3月9日 转发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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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盐城市亭湖区大庆路小牛专卖店体育馆店,小牛的这款车(没法说是电动车)6799元(其他品牌同品质只要三千多),一次充电最多行驶50公里,买回来第一天,尾灯罩就莫名碎裂,第二天去问商家能不能三包,商家说不可以,安排自费修理,更为可气的是,商家不告知消费者这款是电动摩托,过两年不能直接上路,试问,你商品的质量好在哪里?为什么不执行三包?消费者只想买个电瓶车,你卖个电摩给人家,良心何在?诚信何在?现在商家不理不顾,说他们小牛卖的就是品牌,人家同品质的只有一半的价格,请问你们的底气在哪?把消费者当智障买你们的智商税吗?@消费者权益呼叫中心@消费者权益群@小牛电动@中国消费者协会 转发量:1
5、盐城市亭湖区大庆路小牛专卖店体育馆店,小牛的这款车(没法说是电动车)6799元(其他品牌同品质只要三千多),一次充电最多行驶50公里,买回来第一天,尾灯罩就莫名碎裂,第二天去问商家能不能三包,商家说不可以,安排自费修理,更为可气的是,商家不告知消费者这款是电动摩托,过两年不能直接上路,试问,你商品的质量好在哪里?为什么不执行三包?消费者只想买个电瓶车,你卖个电摩给人家,良心何在?诚信何在?现在商家不理不顾,说他们小牛卖的就是品牌,人家同品质的只有一半的价格,请问你们的底气在哪?把消费者当智障买你们的智商税吗?@消费者权益呼叫中心@消费者权益群@小牛电动@中国消费者协会#只卖品牌钱?消费者是来交智商税?# 转发量:1
6、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2022年度实施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转发量:1
7、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试剂耗材(暨合格供应商)询价项目中标意向公告 转发量:1
本文由五节舆情监测系统根据盐城市2022-03-10样例数据生成,找盐城市舆情监测公司,盐城市舆情处理应对,认准五节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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