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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概况
2022年03月04日,青岛市互联网相关声量660条,其中敏感信息100条,热门信息主要为《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提醒》,全网传播59条。
信息来源分布
青岛市当日互联网舆情信息主要来源于微博296条,新闻243条,客户端65条,微信45条,短视频4条,贴吧3条,论坛2条,报刊1条,问答1条。
情感属性分布
青岛市当日舆情信息情感属性为:中性430条,正面130条,负面100条。
词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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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转发量:59
2、//@栾惠欣: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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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岛刘加元: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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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栾惠欣:#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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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青岛刘加元:#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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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转发微博@湖北日报【#湖北疾控更新健康管理措施#,这些人每7天1次核酸检测】一、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鄂返鄂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满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中高风险地区解除后,隔离措施自动解除。二、对2月1日(含)以来有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玉泉区、新城区、赛罕区、武川县、和林格尔县、土默特左旗;2月3日(含)以来有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2月9日(含)以来有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2月10日(含)以来有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和东兴市;2月11日(含)以来有广东东莞市大朗镇、虎门镇和常平镇;2月14日(含)以来有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2月15日(含)以来有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宝安区西乡街道和沙井街道、盐田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龙华区民治街道、大浪街道和观澜街道、龙岗区坂田街道和龙城街道、南山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薛家岛街道、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2月16日(含)以来有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和丰满区;2月17日(含)以来有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龙江街;2月18日(含)以来有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松江区泗泾镇、九亭镇和九里亭街道;2月20日(含)以来有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2月22日(含)以来有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2月24日(含)以来有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新一街道旅居史的来(返)鄂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满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管控区域调整后,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和时间随之调整。三、国内其它地区,无论本地是否有疫情,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到住地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落实14天社区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湖北疾控) 转发量:10
7、转发微博@湖北日报【#湖北疾控更新健康管理措施#,这些人每7天1次核酸检测】一、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鄂返鄂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满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中高风险地区解除后,隔离措施自动解除。#武汉人的核酸卡都长啥样#二、对2月1日(含)以来有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玉泉区、新城区、赛罕区、武川县、和林格尔县、土默特左旗;2月3日(含)以来有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2月9日(含)以来有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2月10日(含)以来有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和东兴市;2月11日(含)以来有广东东莞市大朗镇、虎门镇和常平镇;2月14日(含)以来有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2月15日(含)以来有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宝安区西乡街道和沙井街道、盐田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龙华区民治街道、大浪街道和观澜街道、龙岗区坂田街道和龙城街道、南山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薛家岛街道、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2月16日(含)以来有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和丰满区;2月17日(含)以来有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龙江街;2月18日(含)以来有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松江区泗泾镇、九亭镇和九里亭街道;2月20日(含)以来有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2月22日(含)以来有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2月24日(含)以来有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新一街道旅居史的来(返)鄂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满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管控区域调整后,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和时间随之调整。三、国内其它地区,无论本地是否有疫情,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到住地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落实14天社区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湖北疾控) 转发量:8
8、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调整 转发量:7
9、青岛市副市长张军来即墨调研 转发量:7
10、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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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栾惠欣: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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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青岛刘加元: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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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栾惠欣:#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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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青岛刘加元:#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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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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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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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忆江南Cc://@青岛刘加元: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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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栾惠欣:#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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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车玉明2019://@青岛刘加元:#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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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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