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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概况
2022年03月05日,青岛市互联网相关声量465条,其中敏感信息71条,热门信息主要为《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提醒》,全网传播59条。
信息来源分布
青岛市当日互联网舆情信息主要来源于微博216条,客户端98条,新闻88条,微信59条,论坛2条,视频1条,贴吧1条。
情感属性分布
青岛市当日舆情信息情感属性为:中性348条,负面71条,正面46条。
词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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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转发量:59
2、//@青岛刘加元: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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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栾惠欣: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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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亿!青岛市地铁8号线支线工程土建施工中标 转发量:10
5、//@青岛刘加元:#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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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转发微博@忻州发布忻州市忻府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有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邯郸市旅居史入返忻人员立即报备的紧急通告(2022年第13号)为巩固全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忻州市忻府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紧急通告如下:一、立即主动报备。2022年2月17日(含)以来有河北省石家庄市和邢台市、2022年2月16日(含)以来有河北省邯郸市旅居史入返忻的人员,或接到外省(市、县、区)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与已公布的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立即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二、立即核酸检测。省外入返忻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第一时间开展一次核酸检测;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入返忻人员,抵忻后48小时内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以做到早发现早控制。三、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要牢固树立“每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日常生活中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进出公共场所积极配合测温、验码等措施。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备,并注意目的地的防控要求。乘坐公共交通或候车、候机时应尽量避免接触公共用品,减少在密闭或空气不流通场所停留时间。四、积极主动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需接种的群众请根据需要咨询村(社区)有序开展接种,共筑人群免疫屏障。附:其他需主动报备地区名单2022年2月17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吉林吉林市昌邑区、丰满区;2022年2月17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浙江温州市苍南县;2022年2月15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黑龙江哈尔滨市道外区;2022年2月15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街道、石泉街道,松江区九里亭街道;2022年2月15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2022年2月24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黑龙江佳木斯市向阳区;2022年2月24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海南三亚市海棠区;2022年2月18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北京丰台区、通州区、经济开发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顺义区;2022年2月15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山东青岛市黄岛区;2022年2月14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广东中山市坦洲镇;2022年2月13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黑龙江牡丹江市绥芬河市;2022年2月10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天津市东丽区、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2022年2月9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云南临沧市镇康县;2022年2月9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区;2022年2月9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广东东莞市大朗镇、虎门镇、常平镇;2022年2月7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湖北武汉市江岸区、武昌区、汉阳区、硚口区、东湖高新区、洪山区、青山区;2022年2月6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四川成都市温江区、高新区、天府新区、成华区万年场街道;2022年2月5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2022年2月3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内蒙古包头市;2022年2月3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2022年2月2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2022年2月1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2022年1月29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广东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龙岗区。忻州市忻府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2022年3月5日 转发量:10
7、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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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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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栾惠欣:#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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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转发微博@湖北日报【#湖北疾控更新健康管理措施#,这些人每7天1次核酸检测】一、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鄂返鄂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满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中高风险地区解除后,隔离措施自动解除。#武汉人的核酸卡都长啥样#二、对2月1日(含)以来有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玉泉区、新城区、赛罕区、武川县、和林格尔县、土默特左旗;2月3日(含)以来有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2月9日(含)以来有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2月10日(含)以来有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和东兴市;2月11日(含)以来有广东东莞市大朗镇、虎门镇和常平镇;2月14日(含)以来有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2月15日(含)以来有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宝安区西乡街道和沙井街道、盐田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龙华区民治街道、大浪街道和观澜街道、龙岗区坂田街道和龙城街道、南山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薛家岛街道、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2月16日(含)以来有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和丰满区;2月17日(含)以来有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龙江街;2月18日(含)以来有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松江区泗泾镇、九亭镇和九里亭街道;2月20日(含)以来有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2月22日(含)以来有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2月24日(含)以来有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新一街道旅居史的来(返)鄂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满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管控区域调整后,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和时间随之调整。三、国内其它地区,无论本地是否有疫情,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到住地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落实14天社区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湖北疾控) 转发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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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刘加元: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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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栾惠欣: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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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岛刘加元:#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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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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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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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栾惠欣:#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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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忆江南Cc://@青岛刘加元: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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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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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管局联手邯郸市曲周县市场监管局打击网络传销 转发量:1
10、转发微博@守护我的孩子我是一个5岁孩子的妈妈,孩子去年12月14日下午3点15分在青岛市实验幼儿园被外班班主任绊倒了,我们在15分钟后就接走了孩子,而老师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孩子当天晚上睡的特别早大概7点就睡了,平时他都是十点才睡觉的,吃饭也特别少,几乎没怎么吃,我当时没多想以为孩子在幼儿园玩累了。第二天早晨孩子在去幼儿园路上跟爸爸说头一天下午摔到头了,我们就决定中午接孩子,中午时候询问了送孩子出来的配班吴老师(视频上蓝色衣服老师),老师说并没有,孩子只是让门把手挂了一下,结果当天下午孩子头疼厉害我们去青岛妇女儿童医院急诊做了CT查出来有脑积水,当天晚上我就把报告发给了班主任高老师,高老师第二天表示询问了当时在场的吴老师,吴老师说孩子当时只是让门把手挂了一下并表示绝对没有碰到头,并表示会多注意不让他参加体育活动,我们就相信了她,请假在家观察,又先后带他去看了神经内科,消化科,老师一直把往感冒和肠胃问题上引导。幼儿园领导在查看监控后对孩子一直不管不问,孩子在幼儿园精神状态不好经常趴在桌子上老师也没跟我们说(孩子舅舅查看监控时候发现孩子趴在桌子上让幼儿园保留视频结果都给删了)我们一直以为孩子感冒或者肠胃不好一直没断下看病,中医科也看了医生只是给开的调理的药吃了也没什么作用,1月21日孩子在幼儿园吃早餐吐了老师让接回家,从这天开始孩子吃什么吐什么,精神状态特别不好,烦躁,我们也不知道孩子是怎么回事突然变化这么大,他平时可是很乖很懂事的。结果孩子在1月25日抽风,直接进入了picu,下了病危通知我们在医院picu门口呆了一夜,第二天就做了脑积水外引流手术,医生做完手术告诉我孩子颅压特别高,仪器已经检测不出来了,而且做手术时候血像喷泉一样呲出来按都按不住,如果再晚做一分钟可能孩子就没了孩子身上查不到任何病毒和细菌的感染,脑积水也不是先天的,也没有肿瘤,看化验指标就是一个正常的孩子,可是他的病情一直在恶化,身上因为抽血都没有能下针的地方了,没有办法在全院会诊两次外院专家会诊三次的情况下医生只能先用两种强效抗生素和一种激素联合治疗,希望颅压能够降下来,但是效果甚微,最终医院建议我们转院。我找了北京上海的权威专家网上问诊都排除了肿瘤怀疑是外伤引起的,但是老师一再跟我表示孩子绝对没有碰到头,这个时候我们才开始怀疑老师说的话,孩子姥姥在2月3日找到幼儿园要求看监控,可是幼儿园说她没有权限不给看说他们查看后会告诉姥姥,两天后姥姥收到教导主任陆老师的短信说幼儿园已经查看了监控没发现任何问题。我们甚至都联系了120准备直接拉到北京上海的医院,我们在腊月二十九出院,初三就赶到了上海复旦儿科医院找到神经外科权威团队。并且在临走前给姥姥和舅舅留下了授权书让他们去查看监控视频。姥姥和舅舅在2月18日终于看到了监控视频,但是上边没有孩子摔倒的全过程,只看到孩子趴在地上往后的视频,并且舅舅抽查1月份孩子在幼儿园上学时候发现孩子有好几次精神状态明显不好直接趴在桌子上,而老师从来没有跟我们说过孩子精神状态不好的情况。孩子在上海再次呕吐抽风进行了抢救下了病危通知以及紧急手术,做了脑积水内引流手术。术后一个月我们回到了青岛找到了幼儿园,我们在青岛医院住了半个月,又转院到上海治疗整整三个月时间,只是片子就拍了27张,而幼儿园一直是不管不问,我们自己几乎带孩子看遍了所有的科室做了所有的检查孩子身体都没有其它任何疾病,我们甚至全家做了基因检测和免疫力筛查都没有问题。而孩子在上海期间得知以后不用再去幼儿园了跟我说高老师曾经因为他上课不好好坐着拿指电视的小棍打过他屁股,他吃饭慢往他嘴里塞过饭直接扇了他脸一巴掌,他们在楼下活动时候要去上厕所,楼下班级的门经常打不开他们就自己上楼去自己教室上厕所,有同学还因为这个尿了裤子,他们班可是在三楼啊,全程没有一个老师跟着。见面时候幼儿园领导及老师一直态度强硬否认孩子说的话并且说是孩子自己摔的还说孩子本来走路就不稳,把责任都推到孩子身上,我们根本就没有想过一个门口挂满牌匾一个省示范幼儿园会这么不负责任。第二天我就投诉到青岛市教育局,才知道孩子是被绊倒的,4月30号我们才看到了孩子摔倒的监控视频,这才知道了真相。我们夫妻俩为了给孩子治疗工作都丢了,而且现在孩子的情况直接影响到将来的上学,不能参加体育考试意味着不能上高中和大学,很多职业也不能做,孩子非常自卑经常问我他是不是肚子也做过手术,毁了我们孩子一辈子,7月份被心理科专家诊断为情绪障碍,5岁的孩子经历了大人都承受不了的痛苦,到底谁能来为我们主持公道呢?@半岛网@第一时间@法治日报@青岛日报官方微博@央视频@新闻晨报@澎湃新闻http://t.cn/R66p35Q 转发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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