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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概况
2022年03月06日,青岛市互联网相关声量908条,其中敏感信息112条,热门信息主要为《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2号通告》,全网传播118条。
信息来源分布
青岛市当日互联网舆情信息主要来源于微博409条,新闻214条,客户端160条,微信122条,论坛2条,短视频1条。
情感属性分布
青岛市当日舆情信息情感属性为:中性764条,负面112条,正面32条。
词云信息
热门事件Top10
1、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2号通告 转发量:118
2、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1号、52号通告 转发量:26
3、//@江宁婆婆:本土新增175例,其中山东青岛88例。@央视新闻【#3月5日新增329例确诊##吉林新增25例本土确诊##山东昨日新增88例本土确诊#】3月5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29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54例(广东72例,上海25例,广西17例,北京13例,四川10例,浙江6例,河南4例,福建2例,山东2例,天津1例,江苏1例,甘肃1例),含15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8例,河南4例,天津1例,广西1例,四川1例);本土病例175例(山东88例,均在青岛市;吉林25例,其中吉林市9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9例、长春市7例;广东20例,其中深圳市17例、东莞市2例、河源市1例;河北14例,其中石家庄市5例、保定市4例、邢台市4例、邯郸市1例;内蒙古9例,其中呼和浩特市7例、鄂尔多斯市1例、呼伦贝尔市1例;广西5例,均在百色市;江苏4例,均在连云港市;云南4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3例、临沧市1例;浙江2例,均在杭州市;陕西2例,均在西安市;山西1例,在晋中市;河南1例,在郑州市),含3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吉林2例,广东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2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均在上海)。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03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5496人,重症病例与前一日持平。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2281例(其中重症病例3例),现有疑似病例9例。累计确诊病例15343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3062例,无死亡病例。截至3月5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3691例(其中重症病例1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02541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10868例,现有疑似病例9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684197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97387人。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09例,其中境外输入82例,本土127例(吉林36例,其中吉林市28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7例、四平市1例;广东33例,均在东莞市;上海28例,其中松江区7例、闵行区6例、嘉定区4例、徐汇区3例、宝山区2例、浦东新区2例、黄浦区1例、普陀区1例、青浦区1例、奉贤区1例;云南17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广西7例,其中防城港市6例、百色市1例;江苏3例,均在连云港市;浙江1例,在嘉兴市;湖北1例,在武汉市;海南1例,在三亚市);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8例(境外输入15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44例(境外输入39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647例(境外输入1077例)。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208357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87478例(出院21888例,死亡1774例),澳门特别行政区82例(出院79例),台湾地区20797例(出院13742例,死亡853例)。(总台央视记者史迎春) 转发量:19
4、转发微博@红网【刚刚,湖南疾控发布最新疫情防控提醒!】按照湖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从今日起新增从吉林、上海、广东、山东、陕西、河南、甘肃、内蒙古、河北、浙江、江苏、黑龙江省(直辖市)部分地区的入湘返湘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请主动向当地社区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所有防控措施(详见下表1)。湖南省疾控中心提醒:请严格遵守出行要求和报备报告要求。请所有外省来(返)湘人员通过电话、委托亲人朋友同事或目的地小程序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民宿报备,了解当地的防疫要求,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近28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有高中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入(返)湘人员,与感染者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名称标有“*”星号的人员,高风险职业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民宿报告,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所有入湘返湘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因紧急事项入湘者,可在抵湘后进行核酸检测,在无其他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的情况下,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可做好个人防护出行。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入湘返湘人员抵湘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表1需要报备和重点排查的地区省份地区日期吉林省长春市2月21日以来辽源市2月28日以来吉林市2月16日以来延边自治州2月15日以来上海市普陀区、宝山区、2月14日以来闵行区、松江区、嘉定区、青浦区、黄浦区2月17日以来广东省河源市2月19日以来惠州市2月16日以来中山市2月14日以来东莞市2月11日以来深圳市2月2日以来山东省青岛市2月15日以来陕西省西安市3月1日以来河南省郑州市2月19日以来甘肃省兰州市2月20日以来天津市东丽区、滨海新区、北辰区2月17日以来四川省眉山市2月22日以来绵阳市2月21日以来德阳市2月20日以来泸州市2月16日以来成都市温江区、高新区、天府新区、金牛区、金堂县、成华区2月1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2月19日以来巴彦淖尔市2月3日以来包头市2月3日以来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2月1日以来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武昌区、汉阳区、江夏区、黄陂区、洪山区、江岸区、青山区、东湖高新区)2月17日以来河北省保定市3月3日以来石家庄市2月21日以来邢台市2月17日以来邯郸市2月15日以来山西省太原市2月20日以来晋中市2月17日以来浙江省杭州市2月19日以来温州市2月17日以来海南省三亚市2月24日以来澄迈县2月17日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2月19日以来南通市2月25日以来徐州市3月1日以来苏州市1月31日以来云南省保山市2月17日以来临沧市2月9日以来红河州2月2日以来德宏州1月29日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2月9日以来百色市2月18日以来辽宁省葫芦岛市1月25日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月24日以来牡丹江市2月13日以来鸡西市2月5日以来黑河市1月24日以来健康提示一、严格遵守出行要求。入境人员(含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须在第一入境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少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满21天者,须在返湘后集中隔离至满21天。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二、及时主动报备报告。请所有外省来(返)湘人员通过电话、委托亲人朋友同事或目的地小程序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民宿报备,了解当地的防疫要求,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近28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有高中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入(返)湘人员,与感染者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名称标有“*”星号的人员,高风险职业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民宿报告,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三、落实健康监测管理。返程后持续关注个人既往14天内的旅居地的疫情状况,做好个人及家人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之一者,尽快到医疗机构就医排查。四、正确使用健康码。健康码是实施防疫医学措施的有效依据,各地要结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合理合规合法应用健康码,采取相应防疫服务措施。任何人不得借码、套码和使用假码。出行前要关注个人健康码情况,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接受专业机构调查,配合做好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疫工作。对瞒报、谎报红黄码、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如发现自己健康码有与风险程度不匹配的情况,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12320、所在社区或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申诉(咨询电话附后)。五、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场所规模及人流量,防止人员聚集。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六、要尽量避免网购、代购境外及国内有病例报告地区的冷链食品。如需购买,应到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正规市场或商超选购。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佩戴一次性手套或使用食物夹等工具以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食品表面。加工时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注意清洁双手,避免用手触摸眼、口、鼻。七、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合理社交距离,不聚集、少聚餐。凡符合条件的群众应主动到辖区接种单位预约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年满18周岁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应尽快接种加强针。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3月6日http://t.cn/RL8pcv4 转发量:16
5、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1、52号通告 转发量:16
6、转发微博@阿泰的深夜评测#山东昨日新增88例本土确诊#一早上起来就要去做核酸,排队看了一下疫情情况,[允悲]全国新增175例,其中山东88例,都在青岛,青岛咋啦?怎么一下子全国这么多地方都有病例了[悲伤][悲伤]全国新增本土病例175例(山东88例,均在青岛市;吉林25例,其中吉林市9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9例、长春市7例;广东20例,其中深圳市17例、东莞市2例、河源市1例;河北14例,其中石家庄市5例、保定市4例、邢台市4例、邯郸市1例;内蒙古9例,其中呼和浩特市7例、鄂尔多斯市1例、呼伦贝尔市1例;广西5例,均在百色市;江苏4例,均在连云港市;云南4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3例、临沧市1例;浙江2例,均在杭州市;陕西2例,均在西安市;山西1例,在晋中市;河南1例,在郑州市)。 转发量:11
7、//@青岛刘加元: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青岛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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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家!青岛市第三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公示 转发量:10
9、//@栾惠欣: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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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青岛刘加元:#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青岛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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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刘加元: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青岛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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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青岛刘加元:#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青岛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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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栾惠欣: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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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青岛刘加元: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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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青岛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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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青岛刘加元:#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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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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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栾惠欣:#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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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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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青岛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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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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