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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概况
2022年03月09日,青岛市互联网相关声量782条,其中敏感信息57条,热门信息主要为《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8号通告》,全网传播113条。
信息来源分布
青岛市当日互联网舆情信息主要来源于微博273条,新闻265条,微信131条,客户端105条,短视频3条,论坛2条,视频1条,贴吧1条,问答1条。
情感属性分布
青岛市当日舆情信息情感属性为:中性630条,正面95条,负面57条。
词云信息
热门事件Top10
1、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8号通告 转发量:113
2、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青岛市北区人才汇聚护航城市更新 转发量:15
3、关于山东省威海市、北京市朝阳区和浙江省湖州市等地区来句返句人员健康管理的提醒 转发量:12
4、青岛市北区人才汇聚护航城市更新 转发量:12
5、//@古藤马桥:转发微博@人民日报【#3月8日新增本土确诊233例##吉林新增94例本土80例无症状#】3月8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3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04例(广东39例,上海26例,四川13例,甘肃7例,广西6例,北京5例,江苏3例,福建2例,山东2例,云南1例),含13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8例,四川5例);本土病例233例(吉林94例,其中吉林市73例、长春市12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9例;山东59例,其中青岛市55例、日照市2例、淄博市1例、威海市1例;陕西17例,其中西安市10例、宝鸡市6例、汉中市1例;天津12例,其中西青区11例、津南区1例;河北11例,其中邢台市5例、保定市3例、石家庄市2例、沧州市1例;江苏11例,均在连云港市;广东7例,其中深圳市6例、东莞市1例;北京6例,其中朝阳区4例、海淀区2例;云南4例,其中昆明市2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2例;山西3例,其中运城市2例、晋城市1例;内蒙古3例,其中呼和浩特市2例、阿拉善盟1例;上海3例,其中静安区1例、闵行区1例、嘉定区1例;辽宁1例,在沈阳市;黑龙江1例,在哈尔滨市;浙江1例,在湖州市),含13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山东9例,山西2例,辽宁1例,广东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5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均在上海)。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8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7027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减少1例。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2403例(其中重症病例2例),现有疑似病例22例。累计确诊病例15710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3307例,无死亡病例。截至3月8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4208例(其中重症病例8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03013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11857例,现有疑似病例22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714781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06921人。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99例,其中境外输入77例,本土322例(山东106例,其中青岛市93例、威海市13例;吉林80例,其中吉林市65例、长春市10例、梅河口市2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例、松原市1例;上海62例,其中松江区14例、闵行区11例、宝山区11例、徐汇区9例、嘉定区7例、浦东新区3例、青浦区3例、普陀区2例、长宁区1例、静安区1例;云南24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23例、临沧市1例;广东20例,均在东莞市;黑龙江14例,均在牡丹江市;江苏4例,均在连云港市;广西4例,其中防城港市2例、崇左市1例、百色市1例;山西2例,均在运城市;辽宁2例,其中沈阳市1例、丹东市1例;内蒙古1例,在阿拉善盟;安徽1例,在安庆市;重庆1例,在渝北区;甘肃1例,在白银市);当日转为确诊病例26例(境外输入13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31例(境外输入27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2749例(境外输入1252例)。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247882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226878例(出院23679例,死亡2578例),澳门特别行政区82例(出院79例),台湾地区20922例(出院13742例,死亡853例)。 转发量:8
6、转发微博@健康江苏微博#最新通报#【截至3月8日24时江苏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3月8日0-24时,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1例(连云港市报告,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例(连云港市报告,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观察),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菲律宾输入,在连云港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新增出院病例4例(均为本土)。目前,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的确诊病例96例(本土70例,境外输入26例),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3例(本土27例,境外输入16例)。2020年1月22日至今,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816例(其中境外输入206例)。疫情风险等级提醒截至3月8日24时,全国现有12个高风险地区,156个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12个):内蒙古呼和浩特市(7个):武川县上秃亥乡圪奔村;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毫沁营村,成吉思汗大街街道东河社区,东风路街道海东路社区;土左旗白庙子镇东坝什村,京包铁路线以北、在建三环路(土左旗金川段)以东、原110国道以南、金三道以西、金四路以北、金华学府小区东墙沿线以西围合区域,回民区环河街街道巴彦南路社区。广东省东莞市(1个):大朗镇杨新路82号、112号、124号、158号、168号、238号。天津市空港经济区(1个):雅苑足道。山东省青岛市(2个):莱西市第七中学(龙口东路25号),龙口东路18号安居小区。山东省威海市(1个):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夏路51号鼎信大厦。中风险地区(156个):黑龙江省鸡西市(1个):鸡东县人民医院。黑龙江省牡丹江市(12个):绥芬河市时尚花园2号楼、绥芬河乌拉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商联路50号,绥芬河铁路货场二货区2线西侧)、天泽楼、中天幸福家园一期2号楼、新利A区2号楼、海融富华苑23号楼、溪树庭院1期1号楼、长春小区、绥芬河市阳光小区7号楼、铁路综合楼1号楼、天悦公寓、吉祥花园3号楼。黑龙江省黑河市(1个):爱辉区网通社区医院小区1号楼。广东省深圳市(6个):罗湖区桂园街道华瑞大厦B座(不含底商)、南湖街道春风路2026-6号向西花园向贵楼6至23楼住宅,南山区招商街道爱榕园18栋、蛇口街道雷公岭村15号,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洋涌工业区6路3号、燕罗街道罗田北区234号。广东省东莞市(4个):大朗镇圣堂社区人和路中心花园鸿泰城市公寓、华昌逸居公寓、怡家公寓、天祥公寓合围区域,大朗镇杨涌村郑公涌商业路16号怡和D栋怡和公馆,大朗镇蔡边村富民工业园一园5号鑫艺科技园;虎门镇南栅社区冲元二巷1号、3号,三巷1号、2号、5-7号,四巷1号、5号、7号,五巷1号、4号合围区域。广西防城港市(2个):防城区峒中镇友谊路口至官田路相交汇处、官田路至河堤路全段、峒中汽车站货场西面小巷所围成的区域,那良镇滩散村滩散街区域(和平路-解放路-口岸大街-新大街-沿边公路-解放路横街的区域)。江苏省连云港市(24个):海州区众兴华庭7号楼、润琦苑3号楼、九岭社区北大荒西21号、天景美地4号楼、温侨绿苑B2、悦城国际9号楼、香溢世纪花城小区7号楼、海连中路151号、龙河小区25号楼、许庄村杨圩北队75号、宝翔财富广场3号楼、极美苑2号楼、颐和花园1号楼、麻纺小区10号楼、银城公寓1号楼、福园名邸3号楼、中央华府D1栋、盛世豪庭小区8号楼、洪新小区90-71号、赣榆鸡蛋菜煎饼店(洪门菜市场门口)、许庄村杨圩北队51号、极美公寓4号楼、兴城四号公寓8号楼、一品苑44号楼。内蒙古呼和浩特市(50个):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上新营村、成吉思汗大街街道苏雅拉社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北苑社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塔利村、成吉思汗大街街道铁路社区、东风路街道昭君新村社区、东风路街道东影北街社区、海拉尔路街道赛马场社区、迎新路街道展北社区、中山东路街道中山社区、保和少镇野马图村、锡林北路街道车东社区,回民区环河街街道县府街社区、环河街街道阿吉拉沁社区、环河街街道太平街社区、攸攸板镇巴彦树贵社区、攸攸板镇孔家营社区、攸攸板镇高伦特社区、攸攸板镇金龙社区、钢铁路街道咱家社区、钢铁路街道西机务段社区、新华西路街道大庆路社区,玉泉区小黑河镇金川南区、石东路街道康乐社区、石东路街道富丽社区、鄂尔多斯路街道巴彦乌素社区、长和廊街道菩提塔西社区、长和廊街道大召社区、西菜园街道西苑社区、西菜园街道芦花园社区、昭君路街道小黑河社区、昭君路街道闻都社区、昭君路街道沟子板社区、小召前街街道建华北街社区、小召前街街道五塔北街社区,赛罕区昭乌达南路街道小台什社区、昭乌达南路街道天野社区、昭乌达南路街道前巧报社区、昭乌达南路街道香榭花堤社区、中专路街道创业社区、中专路街道万达社区、中专路街道中专路社区、乌兰察布东路街道军区第三干休所社区、原如意开发区东岸国际2期、榆林镇陶卜齐村,土左旗白庙子镇碱房村、白庙子镇新营子村、台阁牧镇霍寨村,和林县经济开发区第一农场,武川县上秃亥乡刘家村。内蒙古包头市(1个):青山区青福镇北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3个):满洲里市东山街道怡园社区、兴华街道湖西社区、北区街道富华社区。云南省红河自治州(1个):河口县迎宾丽景小区(含老百货公司住宿楼)。云南省临沧市(1个):镇康县南伞镇新城社区公主路以东,自文景路以北至泰安路以南片区。云南省德宏自治州(5个):瑞丽市姐告国门社区、畹町镇民主街片区、勐卯街道团结村委会弄喊二村民小组、姐岗村委会帕色村民小组、卯相社区五星商贸城。四川省成都市(5个):高新区中和街道乐活公社小区,中和街道中德世邦和庭(原中德K区)1栋、7栋、8栋,中和街道名著司南小区7栋、8栋、9栋、10栋,桂溪街道英郡三期小区;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洛森堡新殿蝶郡小区。湖北省武汉市(5个):武昌区中华路街道凯莱熙酒店户部巷店,江岸区车站街道华清园小区4栋、后湖街道同鑫花园小区29栋,东湖高新区关东街道保利时代天悦小区28栋,青山区红卫路街道58街坊127门。上海市普陀区(1个):石泉街道宁强路33号石泉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上海市松江区(1个):九里亭街道永辉超市沪亭北路店。上海市嘉定区(1个):马陆镇宝安公路3705弄1号。上海市徐汇区(1个):徐家汇街道漕溪北路1200号。上海市静安区(1个):北站街道河南北路233号。吉林省延边自治州(1个):珲春市近海街道合作区可赢国际贸易公司。吉林省吉林市(9个):丰满区龙城帝景小区103栋,昌邑区两家子乡李屯村一组、两家子乡李屯村六组、桦皮厂镇张相村三组、九站街道松九社区九委7组、九站街道农校社区八委十组(九龙路以南、经开大街以东、翰林路以南),船营区北极街道森林里小区23号楼4单元、北极街道光明社区6委,吉林高新区高新街道园艺社区十委八组(深圳街以北、吉林大街以西、园艺路以南、园艺路以东)。山东省青岛市(4个):黄岛区九龙江路53号甘水湾小区,莱西市龙水社区服务中心南龙湾庄自然村、龙水社区服务中心焦格庄自然村、院上镇中心中学。山东省威海市(3个):环翠区青岛北路65号,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157号,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仁和佳苑。河北省邢台市(1个):清河县葛仙庄镇袁宋庄村。甘肃省兰州市(1个):兰州新区秦川园区秦川镇酷派酒店。陕西省西安市(10个):曲江新区曲江池东路988号凯悦酒店,新城区长乐中路街道汉庭酒店(万寿路地铁站店)、中山门街道东新社区金色时代公寓、西一路街道尚朴社区南长巷小区住宅楼,碑林区文艺路街道文北二社区金色城市小区1号楼,曲江新区雅居乐社区翠竹园小区L3栋楼、万科社区万科城市之光小区17号楼,莲湖区红庙坡街道金辉天鹅湾小区6号楼,新城区中山门街道东新街130号小杨烤肉店、西一路街道东新街256号粤珍轩。天津市西青区(1个):精武镇“和光尘樾”一期建筑工地。境外(除澳门地区为低风险外)仍全部为高风险地区。专家提醒:近期,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已在全球多国和地区发现,我国也发现本土确诊病例。与德尔塔变异株相比,奥密克戎变异株的传播力和隐匿性更强,对防控提出更大挑战。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继续做好健康防护,坚持非必须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减少跨省、跨地区流动。一、主动及时报备,配合防控管理。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旅居史,特别是与新增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集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或入住酒店报告,积极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及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二、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办法,有助于建立群体免疫屏障,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保护个人和家人的健康。请按照社区或单位安排,严格按照免疫程序,按时依次接种疫苗。重点人群及时进行加强免疫接种。三、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疾病的高发季节,在人员聚集场所、密闭空间内要坚持佩戴口罩。在商场、餐厅、酒店、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在医院就诊时,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以及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行业高风险暴露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四、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转发量:7
7、青岛市崂山区供水管理服务中心水厂及供水管道等设施抢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转发量:6
8、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即墨智慧安防社(小)区物联感知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转发量:6
9、王传福卸任青岛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 转发量:6
10、青岛市首批研学旅行基地复评结果和第三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公示 转发量:6
敏感事件Top10
1、王传福卸任青岛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 转发量:6
2、//@青岛郑浩:#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青岛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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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岛刘加元: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青岛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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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青岛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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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青岛郑浩:#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青岛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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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青岛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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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青岛栾惠欣: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青岛刘加元: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谁管山东1号大案?@青岛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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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青岛刘加元:#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青岛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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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青岛栾惠欣:#山东发布##平度王丽#太猖狂!征迁运动,用一百种方法动用所有手段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护产权的受害人[怒]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观淡漠,不主动出击采取软拖硬磨蒙混过关。没有党的革命性没有执行力,抱团消极抵抗中央,致使民不聊生#职权法定的基本原则#@济南12345@青岛栾惠欣@青岛爆料Z@青岛郑浩@青岛刘加元@王维高之妻@被逼供@耕田无地@家可待@小水清沟村强拆曲莉红@栾老太太@用户青岛爆料3暴征血拆,打家劫舍,久拖不决!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小水清沟村栾惠欣等26村民实名控告:征地批复、转用及实施(呈报)三级主体:暗箱操作,颠倒黑白,伪造了行政相对人的报批材料,被《国有土地》,至今未依法落实征地的【四项补偿】及社保等民生问题!政府行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三个要件:有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能独立担责三者缺一不可对于国家多次督办交办的集体重大突出信访积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两级包案领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导致问题涛声依旧……请求:1.国务院派督察组实地督察督办,查明补偿安置款项的资金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法定补偿安置义务主体就案涉土地和房屋及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各负其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所造成损失依法补偿和赔偿,还受害人公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暴征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遭遇暴力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地方行政机关或者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事实理由:征地称序及实体严重明显违法。恶意违约、毁约、打家劫舍行政乱作为。违背了国家有征收必有补偿的三项基本原则。公共用途、正当称序、公正补偿。民不聊生,苦不堪言!1997年.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强征强占,征地补偿款项款项全部截留克扣长达23年多。引发了一系列行政乱作为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久拖不决。一、2010年12月10日开始暴力拆迁,非法停水、停电,杀人,放火等无恶不作。详见(百度:山东建筑报记者报道: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村拆迁严重违法的“罪行录”)二、滥用职权,逼迁逼签。近11个月的拆迁运动,全村签订协议的是寥寥无几,征迁人于2011年10月30日非法动用全市警力滥用警械,暴力选择性抓捕没签拆迁协议的被征迁受害村民26人,故意制造震惊国内的冤假错案,其中,郑浩被电击全身等严重刑讯逼签,非法关押7个半月,判一缓一;王文春被非法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其他24人有22人24小时后释放,2人48小时后释放!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在案涉土地和房屋征迁人与被征迁人未达成征迁协议,也未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十八大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强拆民宅,打家劫舍,伤亡惨重,现场惨不忍睹,有现场原始全程视听录像资料为证。1、2011.11.19暴拆仲维君和郑敦栋家,致使16村民被打伤,其中有5个人全身多处轻伤,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2、2013.4.1暴拆(退役军人)刘加元楼房案(儿子时任现役军人)致使“一死两伤”惨案,其中王维高全身内外多处重伤,医治多年无效含恨而去;刘加元全身多处骨折及多处内外重伤;栾惠敏全身多处内外打伤。3、面临高考的6.5暴拆4户,其中三个家庭的三个孩子还有两天就考了,被惨无人道的组织暴力强拆并打伤老人等犯罪事实。4、9.4案小水清沟村27号刘加元私宅和9.14案郑敦仑私宅暴拆,致夫妻两人多处伤并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四、颠倒黑白,“污名化”坐牢房。恶意非法打击报复依法维权的受害人!失去了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土地和唯一的房屋。依法维权惨遭非法打击报复,恶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多人多次被暴力关进黑监狱、多人多次被“污名化”坐牢房,恶意发布全国网上在逃通缉有郑敦仑和栾惠欣等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真是无不用其极。征地的《四项补偿款及养老保障金》全部截留克扣!综上所述,征迁领域无法无天,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此显而易见的行政腐败行为毫无遮拦。对《宪法》以及《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刑法》等造成严重损害,在这一领域功能完全丧失。致使暴征强占土地23年,至今未安置,未给付一分钱的治疗费,也为给付一分钱的过渡费,民生无保障,久拖不决。《土地管理法》12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养老等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的第48条,明确规定了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和生计保障问题,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补偿和保障的费用有哪些,以及这些费用制定的规范和依据。被征地农民生活、生计的根本保障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意味着土地的永久性失去,生活就得失去保障。为此,针对被征地的农民,需要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其中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不是人民政府单方面的意思,也要必须是被征地农民的意思。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完成土地的征收。此条规定,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原来相比,不得降低;长远生计必须有保障。因此,这也是很多拆迁户成为了土豪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没有得到合理保障的。农民为了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应该努力争取,衡量土地被征以后的生活和生计,如果得不到保障,就必须集体提出异议,必要时,也可以请法律援助,要求提高补偿,直到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种类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的费用主要分成以下几类: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费用,是对土地被征用的直接补贴,以农户的户头为单位,按被征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村民住宅补偿费用。对于住宅用地需要秉持“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补偿了以后,才能搬迁和拆除原有建筑物。如果没这样做,是可以申诉的,或者申请拆迁费补偿的。人搬了,钱没到位,意味着钱被挪用或者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相当于欠钱不给,那得支付拖欠利息啊!但是得自己提。具体的补偿标准在后面叙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括住宅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需要注意“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社会保障需要得到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条是重中之重,被征地的农村失去了吃饭的土地,养老、生活都是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保障,包括年轻人的工作问题,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因为这里规定的养老后面有一个“等”字。这些保障需要得到补贴或者减免。具体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级单位制定我们26名村民向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紧急求救:请各部委领导及各位学者老师百忙中关注!万分感谢!!!@北京12345@中国网@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崔永元@人民日报@陈里@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最高人民法院@凤凰网@澎湃新闻@搜狐新闻@澎湃视频@人民公安报 @凯迪网络@21世纪经济报道@微天下@头条新闻@中广资讯@北京青年报@中国商人杂志社@南方都市报@猫扑@瞭望@观察者网@人民日报评论@共青团中央@参考消息@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党史网@理论旗帜@红旗文稿@半月谈杂志社@光明网@新民晚报新民网@环球网@国防部发布@侠客岛@亥时热评@新华视点@头条新闻@学习粉丝团 @清廉网微博@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新华网@人民网 @法制日报 @检察日报@中国警察网 @财新网@财新周刊@新京报@中国经营报@财经评论@陈士渠@政法网络舆情@CCTV焦点访谈@紫光阁@旗帜@中国周刊@人民海军@中国火箭军@人民日报无线新媒体@学习中国@学习小组@中国长安网@最高人民法院@扫黑除恶进行时@全国打黑办@中国警方在线@警民携手同行@问政山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高法 @山东公安@山东纪委书记在线@山东发布@山东政务@山东微政务@人民网山东频道@于建嵘@清华孙立平详见:@青岛郑浩微博http://t.cn/A6yN8roE[/cp]中央关于禁止强拆的法律、法规、中央文件很多,本文就为广大被拆迁人进行梳理,希望在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国务院及部委《通知》200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载明:“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2006年3月15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载明:“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四条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村镇建设中严格贯彻落实的通知》中载明:“严禁大拆大建、强拆强建,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2011年3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第三条规定: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国务院《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中对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都做了专章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合法私有的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也都有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对应地规定了如果公民合法财产被破坏,责任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作为被拆迁人,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熟悉国家的拆迁政策,具备法律意识,当面对临不公平对待时,方能依靠法律武器合法维权。http://t.cn/R66p35Q[/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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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评标结果 转发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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